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部门、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抓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现就签订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廉政建设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责任书签订范围
按照“责任明确、全面覆盖”的原则,学校纪委牵头组织校领导及中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廉政建设责任书签署,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牵头组织所属基层党员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廉政建设责任书签署。其中,中共党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非中共党员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校领导及中层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廉政建设责任书,由学校纪委负责制定和组织签署。
(二)基层党员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廉政建设责任书,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制定和组织签署。
(三)承担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改造任务的关键岗位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廉政建设责任书,由工程管理部门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签署。
二、责任书的备案工作
为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工作职责,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廉政建设责任书管理备案制度。校领导及中层干部的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后,签订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学校纪委存入干部廉政档案并监督执行。其他层次责任书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存档,签署责任书的人员名单报纪委备案。责任书签订和备案工作必须于5月10日以前全面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责任书签订。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责任书的制定、签订和备案等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必须与所属的基层党员干部以及涉及招生录取、基本建设、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和学术诚信等“七大关口”,与“人、财、物”打交道的关键岗位人员签订责任书。校领导及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部门、学院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监督分管、联系范围内责任书的制定、签订,全面落实备案制度,确保全覆盖,不遗漏。
(二)强化责任导向,保证责任书内容质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廉政建设责任书必须单独签订,不得与其他业务工作责任书合并。各级党组织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纪委承担的监督责任,要在责任书的制定、签署、执行等过程中得到体现。责任书内容要突出工作特点,结合实际,抓住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把握部门、岗位廉政风险,把责任明确到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岗位。要按照中央纪委全会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自工作,责任书签订后,责任人和责任对象要牢记责任内容,不折不扣地落实责任书规定的履责内容。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责任书签订和报备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考核,学校纪委将不定期对责任书签订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全校范围通报检查结果。对未按要求抓好责任书签订工作或者未按照责任书规定的内容抓好落实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九州体育,九州中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