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湖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0-05-25阅读:

各系(院)党总支: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下达2010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的通知》(组通字〔2010〕22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湖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湘组发〔2009〕5号)规定,我院将对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现将审查标准和网上报名学生名单下发给你们,各党总支要把握标准,对本系报名的学生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做到公平公正,审核完毕由审核人签名,系(学院)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于2010年5月30日下午17:00前交组织人事处(电话:88539029),如无本系(学院)学生,也需注明,并签字盖章。

 

附件:
    1、湖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标准
    2、2010年大学生村官学校审核情况表.xls

组织人事处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湖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标准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下达2010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的通知》(组通字〔2010〕22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湖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细则》(湘组发〔2009〕5号)规定,对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应把握下列标准,请各市州、各高校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坚持标准,公平公正,尽量减少学生质询。

  1.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要核验评优情况的真伪);

    (3)当过学生干部的专科学校校以上“三好学生”、本科学校院系以上“三好学生”获得者;

    (4)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获得者;

    (5)校级以上“优秀团员”获得者;

    (6)校级二等奖学金以上获得者;

    (7)院系以上主要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3.往届毕业生限2008、2009年毕业的(曾参加“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的毕业生按服务期满起计算);

  4. 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后出生)。

以上标准既是资格审核标准,也是回复学生咨询的统一口径。

各市州特别是各高校务必严格按照以上标准进行资格审核把关,不擅自放宽、改变条件让学生参考;资格审查人员务必高度负责,对自己做出的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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